百度和东方IC持续开战,炮火波及到的是今日头条?
2018-07-17 09:58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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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财经研究员

“版权战争”最近成为了一大热门话题,无论是娱乐圈的著作权还是商业圈的著作权,“侵权”一词,似乎成为各大平台为所欲为的利器。

近日,一起原本并没有受到太大关注的图片版权侵权案,因为7月13日百度APP的一则公开声明让版权界炸开了锅。

百度声明

事件起因是海淀法院的一则判决。日前,海淀法院就东方IC诉百度侵犯图片版权一案做出判决,判定百度败诉,赔偿21.4万元。百度不服,于7月13日发布名为《拒绝“勒索式”维权!百度将对“东方IC”案提起上诉》的声明。

声明中百度写到,东方IC没有通过正规投诉途径反映诉求,而是通过法律诉讼谋求高额赔偿,这种方式是“图片版权机构的‘勒索’商业模式”,百度对此类行为表示坚决反对,并对此案一审判决提起上诉。

百度上述声明还指责东方IC是其母公司字节跳动的马前卒,并表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,并向主管部门进行举报。

7月14日,东方IC也发出声明,表示“侵权却毫不反思的百度不值得尊敬”,认为百度无视常识,文章蛮横,并表态将持续向百度发起维权诉讼。

东方IC声明

对于此次事件的性质和结果,大家也是喧嚣尘上。

“勒索”式图片版权官司的界定

在百度的声明中,百度认为,东方IC没有通过正规投诉途径反映诉求,而是通过法律诉讼谋求高额赔偿,这种方式是“图片版权机构的‘勒索’商业模式”。其实不仅仅是百度认为这是一宗“勒索”行为,在7月3日,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张颖也在微博发文,认为另一家图片公司视觉中国“漫天开价的要求巨额赔偿”,“不相信这样勒索的商业模式能延续且能维持”。

视觉中国

从此次百度败诉的案件来看,东方IC的确是百度侵权图片的版权方,张颖在微博中提到的被“勒索”企业,也是未授权疏忽使用视觉中国图片的企业。在拥有版权的前提下,企业进行诉讼算是“勒索”吗?

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执行主任管育鹰给出了明确的否定答案,她认为,“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,不违反公序良俗,选择什么方式行使权利、维权是正当的,没有法律规定维权必须事先与涉嫌侵权人沟通,这谈不上勒索”。

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律师赵虎也说如果使用了别人的图片而被起诉,这不算勒索,这是别人的正常权利。

赵虎也提到,当前图片侵权的案件当中,的确存在一些乱象。有一些图片公司作为原告,批量起诉一批案件,却证明不了本身具有作品著作权,这时出现的一些行为可以叫做勒索。

侵权案牵出百度与今日头条的竞争

此次百度声明中,还有一点值得关注的是,百度把字节跳动(即今日头条)拖下水,暗指东方IC的行为是今日头条背后推动。

今日头条

天眼查显示,2016年8月,今日头条宣布战略投资东方IC。当时36氪、钛媒体等科技媒体曾报道此事,按照当时媒体的说法,在东方IC新的股东结构中,今日头条拥有绝对话语权。并且在收购东方IC之后,今日头条会帮助东方IC进行版权的维护。

今日头条与百度目前存在信息流业务方面的竞争关系。今日头条诞生以来,始终在信息流平台领域占据领先位置。2016年后,百度也在内容领域深入布局,先后启动“内容战略”,上线百家号,发力手机百度,并通过“百+计划”、“百亿分润”扶持创作者,在信息流领域奋力直追,二者之间竞争态势明显。

此次声明发布后,有记者向百度方面询问具体上诉理由及今日头条推动案件的证据,百度方面表示,具体内容都已在7月13日的公开声明中说过了。

百度

小米辣认为,孰是孰非法律一定会有一个公正的判断,在事情还没有尘埃落定之前,谁都不能说自己是绝对正确的。当然,在版权问题上我国也正在发展当中,希望此次事件可以让我国的法律更加完善,民众也对版权有更好的意识形态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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